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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十大案例解读》之二
来源: | 作者:proae9deb | 发布时间: 2020-02-17 | 9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南方航空:大型央企集团股权多元化的先行者

一、试点概况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集团)成立于1987年4月9日,是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三大骨干航空集团之一,业务范围涉及航空运输、航空客货代理、进出口贸易、金融理财、建设开发、传媒广告等。其航空运输主业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发展为中国飞机数量最多、航线网络最发达、年客运量最大的航空公司。

近年来,南方航空的净利润增速持续放缓。2018年,受航空燃油、汇兑损失等因素影响,南方航空净利润同比下降49.56%。2019年一季度,其净利润增幅为4.13%,而上年同期增幅为64.13%。

2019年一季报显示,南方航空的资产负债率为73.91%,达到两年来的新高,这一指标在2018年底和2017年底分别为68%、71.5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要求,2019年7月20日,南航集团宣布正式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与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三地分别确定的投资主体(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关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三家投资主体分别以现金向南航集团增资100亿元。

二、混改模式分析

(一)混改模式

南航集团根据“增量引入”的原则,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本次引入的三家投资主体中: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于2006年3月,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属国有资本运作平台、广东省属企业实施产权多元化改革和经营转型的服务中心;

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9日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是由广州市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代表广州市增资。

深圳市鹏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时成立于2019年6月18日,是代表深圳市的投资主体。

2019年7月20日,南航集团宣布正式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入三地国有地方资本,约定三家投资主体分别以现金向南航集团增资100亿元。

(二)增资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资委持股61.798%,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增资方分别持股10.445%,剩余6.866%股权由社保基金会持有,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增资到位后,南航集团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的现状不变,作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不变。

三、混改解析

(一)央企集团层面首例央企和地方重大资本合作项目

南航集团引入广东省、广州市和深圳市的国有资本,实施集团股权多元化改革,是第一家采取央企和地方合作模式,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创新样本,为今后央企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思路——央地融合,将地方设立的融资平台合进来,完成了从国有独资企业到国有全资企业的转变。同时,作为国资委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南航集团在原本的集团、股份二分模式下,经营机制和公司管理模式上仍有较大的调整和进度空间。央地合作下的增量改革将为企业治理改革提供新视角和新机会,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

三地国有资本的引入,将进一步拓展南航集团的战略视野。一方面深化三地合作与民航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另一方面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继续搭建国际航线网络,为南航集团提供发展新助力。

(二)引入资本,大幅降低资产负债率

对南航集团而言,此次引入的300亿元地方国有资本,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资产负债率,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此外,原先国资委考核商业央企主要看经营指标,地方入股后,央企不只是要盈利,也将愿意更多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